渝经信法规〔2020〕7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机关各处室,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渝府令第329号),我委对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市经济信息委2020年第29次党组会审议通过,决定废止《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船舶生产企业生产能力公告管理办法的通知》(渝经信军工综合〔2015〕6号)等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即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附件: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决定废止的
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名称 | 文号 |
1 |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船舶生产企业生产能力公告管理办法》的通知 | 渝经信军工综合〔2015〕6号 |
2 |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船舶生产企业生产能力公告工作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渝经信军工综合〔2015〕7号 |
3 | 重庆市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企业重点服务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 渝中小企〔2016〕4号 |
4 |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龙头企业本市配套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 渝经信发〔2016〕44号 |
5 |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审批补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龙头企业采购本地配套产品奖励试行办法的通知》 | 渝经信发〔2016〕60号 |
6 |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铬化合物生产建设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 | 渝经信化工〔2017〕14号 |
7 |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渝经信发〔2018〕2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