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及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要求,加速提升产业供给能力,进一步释放内需潜力,助力经济平稳运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开展2021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为做好我市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内容
聚焦生活类、公共服务类、行业类信息消费,新型信息产品,信息消费支撑平台等方向,面向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从提升服务供给、加快模式创新和优化消费环境等方面着力,遴选一批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通过示范引领,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加快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实施方案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示范项目申报主体应在重庆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技术服务实力和融合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积极推进社会信用建设,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公共利益。
(二)示范项目应具有明显的行业或区域特色,具备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性,能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信息消费健康良性发展。优先考虑在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中发挥积极作用的项目。
(三)各示范项目申报主体提交申报材料时,需同步在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www.xinxixiaofei.com/sfxm)注册登录,并在线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
(四)请各申报单位于2021年3月24日前填写《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光盘)提交至市经济信息委9008办公室。联系人:李伟杰;联系电话:63895660。
附件:1.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遴选实施方案
2.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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